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4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358号)等规定,我局于2026年8月1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眉山天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糟包平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并于2026年9月4日通过《方案》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电话:028-****7415
附件:1.《眉山天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糟包平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基本情况
2.专家评审意见
3.矿山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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