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国家电投贵州金元织金 “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2×660MW)(变更) 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为 2024年5月11日 - 202 4 年 5 月 16 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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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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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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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贵州金元织金 “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 2 × 660MW )(变更) |
织金县珠藏镇前进村 |
贵州织金平远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绿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 异地改建项目 (变更) ,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黔发改能源 [2021] 684 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电投贵州金元至今 “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为该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520000202000044 号 ) 同意项目选址。 本项目占地面积 91.86hm2,总建(构)筑物面积107196.5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异地改建建设 2×660MW燃煤机组,并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及相关配套工程。 新建 板栗冲灰场 , 设计至 1595m 高程,占地面积约为 33.986 hm 2 ,总坝高 54.5m ,总库容 474.6 万 m 3 ,有效库容 433.9 万 m 3 ,可满足 2×660MW 机组贮存灰渣和脱硫石膏约 3 年 。 项目总投资 531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914.55万元,占总投资的14.10%。 |
(一)施工期 1. 施工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区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作农肥。厂区西北侧范围内有一条季节性河后冲沟,为了减轻对后冲沟的影响,项目须采取如下防治措施:施工区临近后冲沟一侧设置围挡,防止施工废水进入后冲沟。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施工废水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在不可避免的跑、冒、滴、漏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吸油纸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并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期的机械修理及维护应送至拟建项目附近的现有的有资质的各类机修企业委托修理和维护,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机修场所;对收集的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外运至附近具备这类废物处置资质的处置场。 2.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堆存、搅拌、土方开挖和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堆场加盖篷布,材料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车辆出场轮胎冲洗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 DB52/1700-2022) 限值要求。 3.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通过选用性能优良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布置降低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尽量白天施工,以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4.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委托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1 )工业废水 厂区自建一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 2 t/h ,处理工艺采用: “ 中和 + 絮凝沉淀 + 气浮 ” 处理工艺, 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 ) 表 1 洗 涤用水标准后 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用水工段, 即 回用于煤场喷洒、输煤系统、厂区冲洗等环节使用 。 本项目输煤系统水力冲洗等产生的含煤废水 , 设置 2 套含煤废水一体化处理系统,单套 处理 规模为 25 t/h 。 含煤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煤粉颗粒和 SS ,处理工艺为: “ 调节预沉淀 + 絮凝沉淀 + 过滤 ” , 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 ) 表 1 洗 涤用水标准后 ,回用于 干灰加湿用水 ,废水不外排 。 本项目脱硫系统废水主要含有 SS 和少量重金属, 设置 1 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 32t/h ,工艺采用: “ 中和 + 絮凝沉淀 + 浓缩 ”。 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 ) 表 1 洗 涤用水标准后 , 送至电厂除灰系统用于灰渣调湿等用途,排泥进入全自动压滤机脱水,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设置 1 套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 5t/h ,处里后进入回用水池,废水不外排。含油废水主要含有石油类污染物,含油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 ) 表 1 洗 涤用水标准后 进入回用水池 。 ( 2 ) 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 和 SS , 厂区自建 1 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一用一备) , 处理规模 8 t/h , 处理工艺为 “ 接触氧化 处理工艺 ”, 污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 GB/T18920-2020 ) 表 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要求,不外排。 ( 3 ) 初期雨水 厂区初期雨水主要含 SS ,厂区设置有容积为 3000m 3 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电厂厂区一次暴雨最大初期雨水收集量的收集要求。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脱硫系统补给水使用,不外排。 ( 4 )灰场渣面水及渗滤液 灰场场内 排水采用设置 “ 调洪池、排水卧管和 排水 竖井 ” 相结合的方案。场内洪水通过灰面以上敞口式排水 竖井 汇集至库区底部的钢筋 砼管(排水 卧管 ) 内,然后排入初期坝后的 回水 池 ( V= 128 00m 3 ) ,回收用作灰场洒水。 灰场设置渗滤液导排系统, 灰场降雨绝 大 部分通过水泵和排洪系统排出灰场外,小部分雨水下渗至灰场底部形成渗滤液 , 初期坝前区域设置渗滤液导排系统将渗滤收集后,通过穿坝管排出库外。在灰场初期坝坝前区域防渗层之上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层范围为初期坝前 50m 区域至初期坝上游坡区域,面积约 7500m 2 。渗滤液导排层采用 10cm 厚 6kg/m 2 排水席垫 +6.5mm ***网。渗液导排层由 Dn200HDPE 导排管接入下游回水池 ( V= 128 00m 3 ) 。 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燃煤锅炉废气采用 “ 低氮燃烧器 + 烟气 SCR 脱硝 + 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 + 双塔双循环石灰石 - 石膏脱硫 ” 处理工艺, 2 台机组共用 1 座高 240m 双管集束烟囱,烟囱外筒采用钢筋混凝土、内筒采用内衬杂化聚合防腐,单筒内径为 7m 。工艺脱硫效率 ≥99.65% ,脱硝效率 ≥93.5% (脱硝催化剂使用氧化钛、五氧化二钒等,脱硝还原剂使用尿素 , (催化剂层设置为四层,按 “3+1” 模式,即初装三层 + 预留层) ) ,综合除尘效率 ≥99. 991 % ,脱汞效率 ≥70% ,本项目两台锅炉烟气经处理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贵州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 6% 条件下,烟尘: 5 mg/m 3 ;氮氧化物(以 NO 2 计): 50mg/m 3 ; SO 2 : 35mg/m 3 )。 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要求,本期工程将在烟道上安装符合《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燃煤发电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相关事宜的通知》黔环通〔 2014 〕 289 号要求的烟气在线连续排放监测仪器 (***网的自动监控设施的监控点位为:脱硫设施进口、脱硫设施出口、脱硝设施进口和脱硝设施出口) ,即时监测烟气流量、 SO 2 、 NOx 、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网。 本工程设置 1 台独立的燃 气 启动锅炉,辅助燃煤锅炉开机,启动锅炉设置独立排气筒。启动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不设置除尘、脱硫及脱硝设施,直接由 15m 高烟囱( φ1.2m )排入大气环境,烟气中烟尘、 SO 2 、 NO X 污染物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 2 燃 气 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输煤系统污染防治措施 : 1 ) 汽车卸煤自带喷雾抑尘装置,带式输送机的栈桥全部按封闭设计。 2 ) 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原煤斗均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 ≥99.9% ) , 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皮带导料槽内及原煤斗落料口处设置微雾抑尘装置。 3 )厂内储煤场采用全封闭式条形煤场,提高电厂卸煤上煤的自动化水平,同时对储煤场洒水 + 出入车辆冲洗 + 围挡。( 4 ) 输煤系统中的各转运站、输煤栈桥、卸煤场地均设有水冲洗设施 。 其他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 1 )项目石灰石仓库顶分别设置 1 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除尘效率≥ 99.9% ); 2 )灰库库顶分别设置 1 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除尘效率≥ 99.9% ); 3 )项目渣仓全封闭,捞渣机为湿式捞渣机; 4 )石灰石堆场四周设置用钢筋混凝土挡墙,***网,对堆场进行洒水防尘、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5 )电厂产生的灰渣不能综合利用时经调湿后,采用密封罐车运至板粟冲灰场,降低装卸高度、分单元逐日覆盖、及时碾压、进行洒水防尘、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对于进出灰场的道路也应适当的进行清理,洒水防尘。 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 “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 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和综合利用,以先进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管线铺设按照 “ 可视化 ” 原则,做到污染物 “ 早发现、早处理 ” ,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主装置生产废水管道沿地上的管廊铺设,只有生活污水地板冲洗水、雨水等走地下管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要求,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本项目以水平防渗为主,采取整体分区防渗,防渗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要求执行。重点防渗区防渗相当于等效黏土防渗层 Mb≥ 6.0m ,渗透系数 ≤1×10 -7 cm/ s ;一般防渗区防渗相当于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渗透系数 ≤1× 10 -7 cm/s ;其他区为简易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本项目灰场内堆存的灰渣及脱硫石膏属于 Ⅱ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灰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及《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DB52/865-2013 )等相关要求建设。灰场采用 HDPE 土工膜单层防渗结构, HDPE 厚度 1.5mm ,粘土衬层厚度 750mm 。将库区表层含植物根系的土层清除、整理平整后,对全场区铺设一层粘土保护层,然后在其上铺设 HDPE 土工膜防渗(渗透系数 K < 10 -13 cm/s ),膜上设土工布保护层,灰场灰坝内坡面亦铺设 HDPE 土工膜防渗。。 在项目厂区、灰场及周边地区设置 9 个地下水质污染监控井,建设单位应定期监测水质,并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当地下水水质监测出现异常时,相关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 噪声 污染 防治措施 在厂区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置,优化设计。将高噪声车间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的区域处。在厂房建筑设计中,使工作和休息场所远离强噪声源,并设置必要的值班室,对工作人员进行噪声防护隔离。在管道设计中,采用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改善其流场状况,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 选购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及减震措施。一、二次风机进风口设置进风消声器;一、二次风机,引风机风道设置隔声包扎;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加强管理,控制排汽噪声。所有室内含噪声设备的建筑物、集控室,均采用隔声门窗 。 冷却塔噪声防治措施:距离冷却塔最近的居民点为东侧小地贵居民点( 75m ),冷却塔采用设置隔声屏障方式(隔声量 20~30dB ),减少其噪声对小地贵居民点的噪声影响。拟在冷却塔外围北、南、东侧设置隔声屏障,长度约 500m ,采用百叶窗式及复合式吸隔声板(隔声量 20~30dB ),高度不低于 11m 。厂界外排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 类限值要求。 公路运输过程中,应将控制车速,并禁止鸣喇叭,减轻对沿路两侧范围内居民点噪声影响。 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采用 “ 灰渣分除、干灰干排工艺 ” 的原则,为综合利用提供条件,不能及时利用的部分,送灰场堆存。 ( 1 )两台机组共设置 3 座混凝土灰库,分为原、粗、细灰库,单座混凝土灰库直径为 Φ15m ,总容积 3700m 3 ,三座灰库有效容积满足储存锅炉 BMCR 工况燃用设计煤种时两台机组约 50 小时的灰量。每台锅炉配置一座直径为 Ф8m 、总容积 300m 3 的钢结构渣仓,可满足储存锅炉燃用设计煤种约 19 小时的排渣量。脱硫石膏进入石膏贮存间待运,当脱硫石膏不能综合利用时,用自卸汽车运至电厂灰场内分区堆放。目前电厂已与贵州佳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名川粉煤灰有限公司、贵州盛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织金宏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贵州金元织金金碧配售电有限公司、贵州烁力恒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灰渣或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协议。电厂已签订灰渣综合利用协议 242 万 t/a ,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协议 72.5 万 t/a 。 ( 2 )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3 )废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废催化剂、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设施(危废暂存间 192.0m 2 ),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要求。 ( 4 )石灰石仓及其它原料破碎输送粉尘直接回用于厂区生产使用,不外排。灰库收尘器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运往板栗冲灰场暂存。 ( 5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原水处理系统污泥及循环水深度处理污泥等其它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运往板栗冲灰场暂存。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运往板栗冲灰场暂存。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回用于厂区生产使用。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后由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6 )废渗透膜及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利用。 ( 7 )除尘器废旧布袋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置,厂家回收。 板栗冲灰场位于厂址东北侧直线距离 1.6km ,运输距离 2.5km ,为山谷型灰场,灰场本次设计至 1595m 高程,占地面积约为 33.986hm 2 ,总坝高 54.5m ,总库容 474.6 万 m 3 ,有效库容 433.9 万 m 3 ,可满足 2×660MW 机组贮存灰渣和脱硫石膏约 3 年 。 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从原料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土壤造成污染。 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从源头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质泄漏的可能性和泄漏量,使项目区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一旦出现泄漏等即可由区域内的各种配套措施进行收集、处置,同时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有效阻止污染物的下渗。 建立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重点影响区和土壤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的土壤进行定期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演练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1 )灰场溃坝、漫坝风险源项主要是暴雨和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其风险防范及减缓措施首先应是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修筑渣灰场防洪排水沟,并在运营期保证其畅通,以减少洪水对渣灰渣的冲刷,提高灰坝的抗洪能力,从而使溃坝风险得以减缓。防洪排水沟必须按暴雨重现期 200 年进行校核,灰渣库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 2 )尿素溶液储罐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内有效收集容积不小于尿素溶液储罐的量。在 SCR 的尿素热解制氨区设置氨气泄漏报警装置及自动喷淋系统,报警装置和喷淋系统联锁,在报警的同时水喷淋设施自动启动,用于吸收事故情况下泄漏的氨气。热解车间同时设 1 个废水箱,容积为 15m 3 ,当发生事故时存放喷淋系统产生的废水﹐最后用泵将废水输送至厂区酸碱中和池进行处理并回用。 ( 3 )尾气处理系统配备自动监测系统,烟气处理设施发生重大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不允许在烟气处理设施不投运的情况下机组继续投入运行。 ( 4 )在储油 / 气管道沿线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泄漏设施、紧急切断设施等,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定期对油 / 气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泄漏点,确保管道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 5 )全厂拟设置废水贮存池( 1 × 1000m ³, 3 × 1700m ³)及事故池( 1 × 5000m ³)和 1 座 3000m 3 的初期雨水池。可容纳事故工况下主厂房以及锅炉出现事故后排水、输煤废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约 40 小时。待故障消除后,再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 6 )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为防止污染物渗漏,厂区内所有新建的液体物料、废水储存设施(池、罐、仓)均需要对设施所在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性能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的要求达到相应的防渗级别。 ( 7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其中应包含危险废物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应急物资库,储备相应的环境应急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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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报批稿(公示版) |
国家电投贵州金元织金“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2×660MW)(变更)-公示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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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2024〕书88号关于对《国家电投贵州金元织金“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2×660MW) (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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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织金电厂-公参说明(公示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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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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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 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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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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