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桃源乡人民政府箐门村下院子片区“千万工程”建设项目(二次)补遗文件1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补遗如下: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四、其他说明:“9、12处垃圾收集点,按综合单价暂估价5000.00元/处计取,按时结算;”修改为:“9、12处垃圾收集点,按综合单价暂估价5500.00元/处计取,按时结算;”。
2、本补遗文件未实质影响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不变。
3、补遗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有异议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
招标人(盖章):鲁甸县桃源回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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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727/LQYIe6ABLRKCxEZfZZM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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