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小街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小街镇)a2a5e68c-2689-49ac-be36-90b6bcc940b1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2a5e68c-2689-49ac-be36-90b6bcc940b1 | ||
| 建设规模: |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包括小街镇及牛栏江镇乡村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标段(小街镇),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阿古龙村、本纳克村、积德村、小街社区、保旺村、甸丰村、福海村的村内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公共绿地工程、其他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等村庄基础设施工程;农文旅融合发展设施工程等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工程。a2a5e68c-2689-49ac-be36-90b6bcc940b1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9-18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城乡建设局 0871-****1661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 经办人: | 邓茜民 |
| 办公电话: | 0871-****102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智鑫 |
| 经办人: | 杨智鑫 | ||
| 办公电话: | 0871-****8448 | 移动电话: | 135****9820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817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小街镇)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24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0-09 09:00 |
| 开标地点: | 嵩明开标室2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12.6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阿古龙村、本纳克村、积德村、小街社区、保旺村、甸丰村、福海村)村内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公共绿地工程、其他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等村庄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农文旅融合发展设施工程等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 (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下管线物探探测、地质灾害调查,资料整理、勘察报告编制、审查及成果提交;提供勘察技术交底、现场技术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全部勘察服务,成果须满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财政评审及备案要求。 (2)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方案论证、图纸审查、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 (3)工程施工: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结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4)工程设备采购: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5)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勘察单位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 (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包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提供)。 (3)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4)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同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5)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平台 https://****.gov.cn,***平台https://****.gov.cn,****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gov.cn,***网站查询)。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其他: | 3.1投标人应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法定凭证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勘察单位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 (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包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提供)。 (3)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4)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同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5)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平台 https://****.gov.cn,***平台https://****.gov.cn,****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gov.cn,***网站查询)。 3.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未被“***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2025年经***平台验证码的财务会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经***平台验证码的财务会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者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10-09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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