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巧家县草莓产业配套自然能提水项目(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 | ||
| 采购单位 | 巧家县水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昭通市 | 公告时间 | 2026-08-19 |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643.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志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8879 | ||
| 采购单位 | 巧家县水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通市****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88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鼎嘉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昭通****苑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8****8408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巧家县水务局
项目名称:巧家县草莓产业配套自然能提水项目(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43.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拟采购自然能提水设备 1 套(含两台主机),每天提水 3000m³,设计扬程 640m。该设备利用具备一定落差的水流作为动力,通过能量转化,产生高压空气,再利用高压空气源源不断把水压到高处,整个过程不用油不用电,绿色环保,且运行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自然能提水设备属于《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故我单位特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路****号6幢
三、公示期限
2026-08-20至2026-08-26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巧家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昭通市****路****号
联系电话:134****887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巧家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堂琅社区过境路中段
联系电话:0870-***877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鼎嘉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昭通****苑
联系电话:178****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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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7545/XvvdF6ABLRKCxEZfLeV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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