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海广兴东盟·****中心项目开展节能审查的请示》(石滇中经请〔2025〕8号)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4〕2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广兴东盟·****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云南省****城东区
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购置****城东区土地,占地面积773亩,拟引进500家在全国排名前列的水果流通企业和云南本地水果经营企业以及数十家报关公司,形成产业聚集,建设集冷库、智能化高标准仓储、加工、交易、分拨****中心,包括冷库、智能化加工车间、****楼、包装厂房、商业街区、交易大厅、****大楼物流仓储区等,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计容面积不低于55万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300万吨国产水果、100万吨进口水果的年销售总量。
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
项目代码:2411-530200-04-01-742581
三、 项目主要能耗指标情况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4474.83吨标准煤、等价值为11394.27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耗电力3373.69万千瓦时,液化石油气117.20吨,柴油87.60吨,新水68.50万立方米。项目年化石能源消费量为328.56吨标准煤。本项目不涉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原料用能。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9.3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电耗72.06千瓦时/平方米·年。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46.58千克标准煤/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4809.52吨二氧化碳,单位建筑面积二氧化碳排放量11.29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95.11千克二氧化碳/万元。
四、 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二)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三)请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四)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要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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