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优化提升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昆发改资环〔2025〕335号
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对昆明新内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优化提升改造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东发改请〔2025〕21号)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4〕2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优化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新内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项目建成后处理自产低品位热冰铜物料量5000吨/年,外购危险固废22000吨/年,产出高品位冰铜4400吨/年,次氧化锌粉5000吨/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增用地5006.7m2,新建备料车间、煤粉车间、烟化炉车间、原料贮存库、冰铜库、氧化锌库及其他公辅设施,建设1台5m2烟化炉、1台保温前床、收尘与脱硫设施、及配套公辅设施。
项目总投资:11200万元
项目代码:2306-530113-04-02-842407
三、 项目主要能耗指标情况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4529.67吨标准煤,等价值为5744.84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耗无烟煤4360吨,折合3767.04吨标准煤;年消耗柴油23.66吨,折合34.47吨标准煤;年消耗电力592.48万千万时,折合当量值728.16吨标准煤,等价值1943.33吨标准煤;年消耗新水57264立方米;年消耗压缩空气53.82万立方米。项目年化石能源消费量3801.51吨标准煤。本项目不涉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原料用能。项目含锌二次资源富集氧化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481.04千克标准煤/吨,高品位冰铜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482.83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5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化石能源消费量1.04吨标准煤/万元。
项目建成后碳排放量为14200.07吨二氧化碳,其中燃料燃烧排放量11077.11吨二氧化碳,净购入的电力消费的排放量3122.96吨二氧化碳,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为3.88吨二氧化碳/万元。
四、 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二)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三)请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四)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要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节能审查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可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1次,延期不超过1年。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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