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昆明市2026年水利基建项目技术评审工作,严把审查审批关,市水务局编制了“昆明市2026年水利基建项目技术评审工作”购买计划,拟委托1家具有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评审工作,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2026年水利基建项目技术评审工作。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水务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0701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评审服务。
四、资金预算及购买内容
(一)资金预算:预算经费为中型水库每件4.5 万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以内,小型水库每件3.5 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以内,主要支流每件3 万元(大写:叁万元整)以内,中小河流每件2.5 万元(大写:贰万五千元整)以内。
(二)购买内容:(1 )对具备受理条件的重点水源工程及河道治理项目,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修订)》《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建设项目、水利水电项目、规划等技术导则或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开展实地踏勘和报告书技术审查;(2)对符合技术规范和行政许可审批规定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含项目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3 )做好建设项目相关台账的档案规范化管理。
(三)合同期限:2026 年9月—2027年9月。
五、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与昆明市水务局签订协议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水利基建项目评审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
六、承接标准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3. (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保障专用收据;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履行评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述列开展技术评审工作相关的经验材料,人员配备情况。
(三)愿意出具保密承诺并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服务,参加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拟按照市水务局内控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其他
请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服务方案、报价等相关资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至昆明市水务局(****中心)。
公示有效期为: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欣,0871—65713701
昆明市水务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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