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括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城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2026-2027年度供货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287343001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项目类型: | 经营货物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9-06 18:00:00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 采购人名称: | ****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路****号****大厦 |
| 联系人: | 刘现锋 |
| 联系方式: | 135****9108 |
| 邮箱: | li****@****.com |
| 联合采购人: | |
| 代办机构名称: | 深圳市赤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代办机构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路****号****大厦 |
| 代办机构联系人: | 刘现锋 |
| 联系方式: | 135****9108 |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
| 受理异议的渠道: | 异议联系人:成本采购部 |
| 异议联系电话:0755-****7426 | |
| 异议邮箱:cn****@****.com | |
| 异议说明:异议的处理主体为采购单位,如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异议联系人/电话/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 |
| 受理投诉的渠道: | 联系方式:0755-****7426,邮箱地址:cn****@****.com |
标段(包)信息1
| 标段(包)名称: | 海城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2026-2027年度供货采购 |
| 标段(包)编号: | G1100000175287343001001 |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牛奶、各类饮品、休闲副食等副食品。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近三年中有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 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或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供应商被纳入招商局集团级诚信黑名单、中国南山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或年度履约评估等级为D级并处于处罚期内的。***网址https://****.com.cn;④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部分项目的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本采购项目。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4.4.1 注册资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未反应供应商注册资金信息的,则须同时提供注册资金查询结果截图)。 4.4.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相关备案审批资料,须提供证书或相关备案审批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具有蒙牛、晨光、光明、绿雪生物、伊利、维记企业中任意两个或以上品牌乳制品企业的经销授权,须提供乳制品企业颁发的经销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 4.4.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须具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奶制品或饮料供货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金额证明材料。 |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6-09-09 14:00:00 |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6-09-09 16:00:00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9-09 18:00:00 |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09-09 18:00:00 |
明细信息
| 货物名称 | 品类编号 | 品类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原产地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 副食品类食材 | 1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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