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装修装饰废弃物填埋场一期工程环保设施完善工程(第二次)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主城区装修装饰废弃物填埋场一期工程环保设施完善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内容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通知为准:
问题一:
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款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已经包含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中,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主决策是否提供。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答:本项目是否拟派业主代表参与评标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确定。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本项目拟采用异地评标。
6、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是否算有在建?
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原则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内容,以上情形属于拟派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同时,若成为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
本答疑通知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位潜在投***网发布的信息,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此次发布的全部内容,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5000012026092300103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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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773/CBvhLqEBLRKCxEZfxR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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