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后山至弹子农村连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答疑和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和补遗通知发布如下,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答疑部分:
质疑一: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供水工程(含净水厂建设)施工业绩》,既要1600万的供水工程业绩、又要含净水厂建设业绩,指向性太明显、刻意指定中标人、排他情况太明显;不如不招标直接签合同给对方就可以了’
回复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供水工程(含净水厂建设)施工业绩》,既要1600万的供水工程业绩、又要含净水厂建设业绩,指向性太明显、刻意指定中标人、排他情况太明显;不如不招标直接签合同给对方就可以了’。
回复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供水工程(含净水厂建设),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必须体现净水厂吗?
回复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供水工程(含净水厂建设)施工业绩。请问满足上述条件的市政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回复内容:可以提供市政供水工程业绩,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质疑五:1、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2、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5、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也在其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若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6、我公司业绩为市政类供水业绩,是否必须要水利资质的供水业绩。
回复内容: 1、填“/”或“无”均可。2、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外(如投标函等),均以加盖公章的PDF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提供除此之外的其它承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4、可以。5、符合要求。6、可以提供市政供水工程业绩,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质疑六: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供水工程(含净水厂建设)施工业绩。请问业绩是提供供水业绩或者净水厂业绩都满足要求吗?还是要供水业绩包含净水厂的业绩才满足要求?“
回复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七:尊敬的业主领导 发改委领导 :请问供水业绩里面的 水厂难道不是净水厂业绩? 非得写得清清楚楚 才算? 供水厂 难道他供的是污水?
回复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八: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内容:1、可以。2、可以。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提供除此之外的其它承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4、无业代专家参与评标。5、本项目是市内远程异地评标。
质疑九:恳请发改委予以考量,优化本项目财务资格条款,由三年均不亏损调整为三年不连续亏损。近年建筑行业普遍面临回款周期拉长、垫资压力大等现实困难,头部施工企业偶发单年亏损属于行业阶段性现象。这类单年亏损,很多是项目集中减值、结算滞后等偶发会计事项造成,企业净资产、银行授信、项目管理团队、过往工程业绩均保持稳定,具备承接工程的实力。招标文件设置 “三年全部盈利”,只要出现任意一年亏损就直接否决投标资格,相当于企业一次阶段性经营承压,就丧失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不利于保护建筑业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的招投标环境。以 “不允许连续亏损” 作为财务底线,可以识别持续经营困难的主体,兼顾行业现实情况,保障具备实力企业正常参与市场投标。
回复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财务要求设置严格按照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故本项目财务要求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业绩是要求供水业绩或者净水厂业绩都可以吗?还是要求供水业绩中含净水厂业绩
回复内容: 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十一:业绩是要求供水业绩或者净水厂业绩都可以吗?还是要求供水业绩包含净水厂业绩。
回复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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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所属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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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供水工程(含净水厂建设)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供水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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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2.1(1)-技术评审得分(A)-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4)技术部分规定的,技术部分按0分处理。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3)技术部分规定的,技术部分按0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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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1)-技术评审标准-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
本补答疑和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和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长江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诚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1日
[5001012026090900102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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