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8801
传真:0314-***8801
通讯地址:****城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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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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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椴树沟20MW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
****城镇椴树沟村 |
南水北调(承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资环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0.4115公顷,建筑面积749.18平方米,项目建设装机容量为20MW,安装2台单机容量6700kW和1台单机容量6600kW的风电机组,新建35kV****路****.57km,新建35kV开关站1座及其配套附属设施。配置4MW/8MWh储能,预留调相机位置。 |
施工期 1、废气: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生活区硬化处理,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覆盖篷布,易起尘物料采用帆布遮盖堆存;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 2、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4、固废: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统一处理;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 1、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皆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污水用于站内绿化和泼洒抑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4、固废: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箱变检修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箱变事故废油发生事故时存入事故油池,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
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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