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0-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22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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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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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 |
晋中市左权县石匣乡、辽阳镇一带 |
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20kV升压站、储能站、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等。项目总投资16059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 |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严禁乱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在距离村庄较近处施工时设置规范的隔声屏障,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合理布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升压站采暖、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确保升压站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光伏组件清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方式;升压站采用无人值守方式,不产生废水;危险废物贮存点及事故油池等设施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以避免因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废磷酸铁锂电池等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处置;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检修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站内危废暂存库安全暂存,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安全处置;按要求设置集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事故情况下和检修时废油外流造成污染;职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6、加强噪声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7、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8、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光伏场区植被管理方案,对光伏场区范围内植被进行现状巡查,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草地进行补植。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捕猎现象发生。 相关部门意见:2023年9月22日由左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的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140722-89-05-916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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