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A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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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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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基地2017年5号项目(羊头崖乡、上湖乡、西洛镇) |
晋中市寿阳县羊头崖乡、上湖乡、西洛镇一带 |
寿阳北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100MW,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10kV升压站、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环保工程及办公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 |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施工区设置环保型移动厕所,定期清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合理布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光伏组件清洗水不添加任何洗涤剂,清洗废水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光伏场区植被灌溉;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不外排,规范建设用于冬季存储废水的集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油池等设施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以避免因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4、加强噪声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等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处置;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检修废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升压站内危废暂存库安全暂存,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安全处置;按要求设置集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事故情况下和检修时废油外流造成污染;职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6、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7、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环评要求避让河道管理范围,设置施工边界围栏,禁止越界施工;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操作规范,对开挖表土设置围挡和苫盖;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草地进行补植。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捕猎现象发生。 该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 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6号),2018年5月17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晋发改备案[2018]5号)。2018年10月29日,原晋中市环保局以市环函[2018]586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本次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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