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8-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路****号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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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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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昕文钾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硫酸钾项目 |
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产业园扬帆碳素科技有限公司西北侧 |
山西昕文钾肥有限公司 |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昕文钾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硫酸钾项目位于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产业园扬帆碳素科技有限公司西北侧。主****楼、综合用房、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等建构筑物,建设3条10万吨/年硫酸钾生产线,安装反应罐、各类中转料槽、过滤皮带、浮选机、烘干机、冷却机、包装机、MVR装置等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等。项目主产品为硫酸钾,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硫酸钾/年;副产品为氯化钠21.78万吨/年。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易产尘物料苫盖、***平台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要采用清洁运输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办公区采暖依托园区集中供热,生产车间不采暖。生产用蒸汽由2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提供,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相关标准限值。原料库建设2套进料装置,4个进料口分别为2个硫酸钠进料口、2个氯化钾进料口,进料口废气分别收集,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3条烘干生产线均由各自配套的1台烘干机和2台包装机组成。烘干机烘干段热风炉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机烘干段废气、冷却段废气以及2台包装机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工序污染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管控:加强厂区无组织管控,要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原料和成品存放于封闭式原料库和成品库;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粉料转运全部使用封闭式皮带机;原料库、生产车间和厂区运输路面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厂区绿化;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冲洗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砂滤+微滤处理后,作为补水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处理能力为4t/h;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盐水、蒸汽锅炉定排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排水收集后作为生产系统补水回用,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排入自建15 t/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A/O+ MBR”,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 2个MVR装置区各设置1座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全厂设置1座足够容量的雨水监控池和1座足够容量事故水池,初期污染池及雨水监控池内的初期雨水经砂滤+微滤处理后作为生产补水进入生产系统利用,不得外排。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运输管理等措施,厂界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侧执行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进料环节收集的除尘灰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利用;烘干和包装工序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或副产品外售;原材料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废滤布、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置;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实验室废药剂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9.584 吨/年,二氧化硫0.36吨/年,氮氧化物5.62吨/年。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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