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城区索曲防洪堤改扩建工程(二次)由西藏那曲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索发改【2025】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庄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区索曲防洪堤改扩建工程(二次);
2.2工程规模:(1)新城区河段右岸堤防利用现有挡墙进行加高段长度963米,新建挡墙39米,总长度1002米;(2)索曲河道清淤长度600米,索曲左岸边坡削坡(开卡)长度206米;(3)老城区左岸治理段堤防总长度2098米,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635米,利用现有挡墙长度463米,在挡墙外新建堤顶路;(4)老城区右岸治理段拆除重建堤防长度1856米;(5)仁****路****米;(6)拆除现有废弃溢流堰1座、管理房1座、取水设施2处、废弃跨河桥1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2.6建设地点:那曲市索县;
2.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日期为准,冬季停工时间不计在内);
2.8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网络截图。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23日00时00分,***平台(***网登录,网址:****.gov.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首次登***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平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23日00时00分。
5.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平台(***网登陆,网址:****.gov.cn)查阅招标文件。***平台(http://218.206.180.154:8081/gb-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台(***网登陆,网址:****.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网》《***平台》上发布。
10.注意事项
10.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时间,***网***网络拥堵无法操作。***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10.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10.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10.4 其他:(1)按照《关于印发〈***平台不见面开标交易规程(试行)〉〈***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试行)〉和相关流程图(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平台CA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由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递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市索县
邮 编:852200
联 系 人:萨萨
电 话:177****447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庄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金马国际2栋1单元1601号
邮 编:851414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2847
12.受理异议的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索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方式:177****8543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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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793/tZlZraABMqitpwL53c9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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