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6094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PM005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东后七、八场院室外工程及配套封闭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备〔2026〕49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 本项目自筹及其它资金8347.58万元,国内银行贷款15502.64万元。 建设规模为1052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0.52万㎡,主要包括新建防尘基础设施、室外工程地面改造;同步配套改造供电、通信、控制、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北疆港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东区后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东后七、八场院室外工程及配套封闭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范围: 本标段占地面积约50800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防尘基础设施(设施跨距54米)、室外工程地面改造,同步配套改造供电、通讯、控制、排水等附属工程。本标段投资额为90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10月30日 至 2027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且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单独配置;(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 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10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占鹏
办公地址:****路****号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王江
电话:022-****898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军
办公地址:天津市****街****号
邮政编码:300456
项目负责人:朱文龙
电话:022-****2471
传真:022-****9741
办公地址:****路****号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王江
电话:022-****898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军
办公地址:天津市****街****号
邮政编码:300456
项目负责人:朱文龙
电话:022-****2471
传真:022-****9741
日期:2026年09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江
电话:022-****8985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路****号
电话:022-****8985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路****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27
传真: 59****32
电子邮箱: bh****@****.****.cn
受理单位地点: ****道****号
电话: 59****27
传真: 59****32
电子邮箱: bh****@****.****.cn
受理单位地点: ****道****号
***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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