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3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1789
传 真:0477-***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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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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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胜区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 |
鄂尔多斯市金辰环境卫生工程有限公司 |
内蒙古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东胜区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碾房渠社,占地面积10000m2,租赁内蒙古神州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区等建筑物。年处置装修垃圾约13万吨,对装修垃圾进行分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租赁的钢结构生产车间分区为原料区、垃圾分拣区、成品堆放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110m2,在垃圾分拣区新建1条垃圾分选生产线,同时建设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场地工程物料集中堆放,并覆盖苫布,运输车辆限制车速,车斗加盖篷布,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施工期装修、设备安装工作人员上洗手间依托厂区南侧的东****中心,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避免机械同时作业,施工现场车辆低速、禁鸣;可以利用的装修垃圾优先外售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送至厂区南侧东****中心。 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物料堆存装卸废气、破碎筛分废气。 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产车间全封闭,车间地面混凝土硬化,车间内配2台雾炮机抑尘,生产工序均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喷雾降尘平均去除效率为80%,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设集气罩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 m高排气筒排放,袋式除尘去除效率为99%,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办公区工作人员上洗手间依托厂区南侧东****中心,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所以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物料传输装置、装载机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报告表提出采取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定期维修、保养,通过车间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渣土、再生骨料、轻物质(塑料、木材、织物、纸张等)、金属、油漆桶、涂料桶等。 除尘灰产生量约为243.489t/a,收集后送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北郊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处置;渣土约39000t/a,收集后送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北郊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处置;再生骨料产生量约为77747.673t/a,收集后送至东****中心项目综合利用;轻物质约10400t/a,优先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北郊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处置;金属约2600t/a,收集后外售;油漆桶、涂料桶产生量约为0.1t/a,及时送至东****中心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报告表,厂区以及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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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晨熙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达丁家渠煤矿灾害治理区废旧矿坑生态修复土地治理人工种草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
内蒙古众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晨熙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达丁家渠煤矿灾害治理区废旧矿坑生态修复土地治理人工种草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毕鲁图村,属于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采矿权范围内,是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灭火工程治理以及采空区灾害治理遗留的废旧矿坑。本项目选用周边煤矿产生的煤矸石作为回填材料,对丁家渠煤矿遗留矿坑进行治理,项目治理区面积为16.4885hm2,本项目坑底标高为1224-1246m,回填后达到设计标高1233-1259m,所需煤矸石量共约173.4万m3,煤矸石回填密度约为1.8t/m3,煤矸石回填量为313万吨。本项目采用“分层摊铺、分层碾压封闭”的复垦原则,逐层压实,每填4.5m矸石覆盖0.5m厚黄土,根据设计,封场后覆土为二层,一层为厚度0.5m的黄土,第二层为厚度0.5m的表土,边坡坡面表土覆土厚度为0.5m。最终达到设计标高。本项目服务年限为5年,复垦治理实施期3年(包括施工期为3个月),管护期为2年,管护期主要为植被的抚育、管护、补植。治理周期:整体工程预计于2025年8月开始实施。主要工程内容为治理区表土剥离、煤矸石碾压、覆盖隔离土层、修筑挡矸墙、修建排水沟、消力池、顶部挡水围堰、排水沟、边波排水沟、封场覆土及绿化等。 |
(一)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治理区底部及边坡平整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车辆尾气;进出施工场地车辆,产生施工运输扬尘。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治理措施包括:施工场地及道路设置1台洒水车,每天定时洒水抑尘,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合理安排挖、填工程,做到挖填平衡,设置施工围挡,表土堆场进行洒水抑尘,***网,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日常注意施工机械和机动车的保养与维护,减少尾气的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新建临时办公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伊金霍洛旗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人为噪音、加强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现场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施工过程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对周边植被的影响及施工机械、场地开挖将加剧区域水土流失等。报告书提出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区域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治理区边界设置警示牌,严禁随意践踏、碾压征地范围外的植被,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不捕杀野生动物及家燕、家麻雀等鸟类。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杀家燕、家麻雀等野生动物。 (二)回填复垦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回填复垦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煤矸石运输扬尘,煤矸石卸料、摊平、碾压过程产生的扬尘,表土堆存的扬尘,作业车辆运行产生的车辆尾气。报告书提出的回填复垦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要求企业在煤矸石回填过程中规范堆放,回填过程中采取分区作业方式,及时推平压实;煤矸石卸料、摊平、碾压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2台炮雾车洒水抑尘,治理区暂不回填矸石的区域表面以及道路采用1台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表土堆场设置沙袋挡墙、***网苫盖。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定期对车辆保养与维护。在道路和填埋作业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同时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网。治理区上下风方向各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对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新建临时办公区,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伊金霍洛旗污水处理厂。 源头控制:在治理区周围设置排水沟,做好雨水导排工作;同时治理区及时进行覆土绿化。 分区防渗:治理区底部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根据《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丁家渠煤矿水文地质勘探报告》,治理区煤层底板岩石以泥质粉砂岩为主,平均厚度为10.12m,粉砂岩渗透系数约为5.11×10-6cm/s-9.66×10-6cm/s,治理区底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2)中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防渗要求。 跟踪监测:回填复垦期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基本因子包含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耗氧量、氨氮、总硬度、氨氮,特征因子包括pH值、氟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每年在丰、平、枯水期各监测1次;设置4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特征因子为:pH值、氟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每年监测1次。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回填复垦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碾压机、自卸卡车、洒水车等产生的噪声。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以减少噪声污染,从而使复垦区边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的噪声限制。本项目于复垦区厂界外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回填复垦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封场及管护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治理区进行封场措施包括,顶部采用0.5m厚压实后的黄土覆土,再覆盖表土0.5m,最终达到设计标高;边坡覆盖0.5m厚表土,再对顶部及边坡进行植被恢复。为减少进入回填区的雨水量,在治理区周边设置截水沟,做好雨水导排系统,平台设置排水沟、挡水围堰,边坡设置边坡排水沟。区域封闭后应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复垦总面积为16.5420hm2,种植适宜当地的植被,草本植物选择紫花苜蓿、沙打旺、草木樨,***平台覆盖度≥75%,边坡覆盖度≥70%。 生态恢复后环境监测实施计划自分区管护期开始至本项目治理工程结束,直到地下水、土壤等相关指标连续3年内不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20%为止,对生态恢复后工程区域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对项目区及周边的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恢复成效等开展调查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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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境内 |
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境内,苏南公司拟在其现有气田开发区域内加密布井,属于滚动开发,部署产能7.1×108m3/a,全部为弥补递减产能,建设后不增加区域总体产能。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钻采气井101口,井丛10座(均为BB9井丛);新建天然气采气管线32.634km、并同沟敷设注醇管线32.634km,并配套建设区域内仪表、通信、防腐、道路等地面设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 (1)避让及减缓措施 井场、管线以及道路等在选址、选线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开耕地、林地以及村民聚集区。地面工程设施建设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 (2)井场生态保护恢复措施 控制井场作业面范围,钻井、井下作业与地面工程设施建设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切实做好泥浆不落地工作,防止泥浆污染土壤环境。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泥浆和岩屑,采取集中处理措施处理。试气作业必须采取防井喷等有效措施。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将土回填,平整地面,临时占用的耕地及时复垦,其他土地类型采取覆土植草措施,播撒沙打旺、羊柴、冰草等草籽。必须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 (3)管线及道路生态保护恢复措施 优化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严格控制管线作业带宽度。施工结束后,及时将表土回填。 施工结束后对管线作业带土地平整、覆土,管线沿线生态恢复采用草方格和撒播草籽的方式。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植被的养护和抚育工作,确保植被长势较好,植被盖度恢复到不低于项目周边,土地沙化面积不扩大。 (4)对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 井场、管线等在选址选线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和公益林,工程选址选线无法避让环境敏感区时,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征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完成用地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例等要求进行保护及管理。 井场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办理生态保护红线用地手续前,应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管线工程应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办理生态保护红线用地手续;工程占用基本草原须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所占公益林实施占补平衡,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作业必须避开农作物生长期,待收获完毕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现有植被,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施工时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作业制度;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按指定路线行驶;生活垃圾、固废在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和公益林等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目标附近施工时加强保护措施,严禁施工人员和设备超界破坏上述保护目标等。在施工完毕后,应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包括重新种植植被,改善土壤结构等,减少对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目标的长期影响。 (5)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 占用基本草原的用地,施工前应征得有关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意,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并采取补偿措施和落实占补平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施工机械车辆及人员等随意进入未征用的用地范围;场地平整及开挖管沟时,对表土进行单独堆放,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对占地进行平整,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以利植被恢复;占用基本草原的临时用地采取加密种植乡土种如沙打旺、羊柴、冰草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运行期加强对该区域的植被绿化和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补种等措施,确保不改变基本草原的生态功能。 2.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井场、管线、道路恢复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养护、补种等措施,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估。 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占用基本草原的工程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严格按照当地自然资源、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提出生态恢复措施基本可行。 3.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 气井退役后,应立即将打开的气层和井口封闭,并拆除井场采气设备及围墙,挖松夯实和固化的地面,并对井场土地进行平整、覆土、植被恢复;根据立地条件和因地制宜原则,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井场植被恢复初期可撒播草籽,后期可种植沙柳、柽柳、柠条等灌木;保留各类绿化、生态保护设施,使气田开发区生态环境功能不变,生态环境质量不低于目前现状;对道路的永久占地要进行生态恢复,部分道路可以作为当地交通和农业生产用地,不必恢复,其余道路应恢复为草地等原土地利用类型;加强对周边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禁止挖掘废弃的天然气管道,以避免对地表产生破坏和干扰,加速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1.施工期: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散装物料集中堆置,并采取遮盖或围栏等防扬散、防泄漏、防渗漏措施;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时开挖,及时回填,防止土方风化起尘;道路选线尽量考虑居民区的避让;对施工过程中使用频繁或运输负荷较大的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运输沙土、水泥、土方的车辆加盖篷布。 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及维护,保证发动机正常运行,使汽车燃料充分燃烧,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采用节能环保的柴油动力设备;采用污染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且低含硫量的优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钻井试气过程中,采用试气天然气回收工艺,减少天然气放喷。 2.运行期:管线进站处设置自动截断阀,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切断气源,最大限度地减少集输过程中的排放量;加强工艺设备的密封性、减少无组织烃类逸散。所有设备、管道和阀门的强度、严密性及耐腐蚀性符合有关规定,减少气体泄漏。采取上述措施后,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钻井过程必须采用无毒无害的水基钻井液;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钻井废水回用于本井场钻井液配置,完井后用于下一井场循环利用,无法利用部分送当地钻井废弃物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不外排。压裂返排液全部收集入罐,经沉淀过滤后可作为前置和顶替液用于压裂,优先在井场利用,无法利用部分送当地钻井废弃物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不外排;放喷罐或放喷池中的放喷废液在废液罐中收集后,与压裂返排液一并交钻井废弃物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优先重复利用,无法利用部分用于管线临时占地绿化与周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井场施工营地设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罐暂存,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少量盥洗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运行期:项目新增的气田采出水经第五天然气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采出水处理后各项指标满足《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6596-2016)以及《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中限值及相关要求后回注。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泥浆循环设备的维护保养,严禁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及岩屑、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钻井废液、再生钻井液及分离后的固相分别存放在废液储存罐或储液池、固渣储存箱暂储;施工结束后,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和固废,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对钻井工程基础区域、钻井泥浆不落地区域、柴油罐区、钻井井场危废贮存点等进行重点防渗,临时危废贮存点防渗措施按照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执行,其他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柴油机动力机组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进行一般防渗,地面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将井场生活区、值班房、生产水罐、会议室、地质房、驻井房等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采用黏土碾压方式防渗。 在项目重点影响区附近以及土壤敏感目标处共布设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含盐量,监测频次为表层样每年监测1次。在典型新建井场周边共布设5口监测井,1个背景监测井,4个跟踪监控井,监测层位为第四系含水层。监测因子为砷、汞、六价铬、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醇、氯化物、硫化物,监测频次为每半年监测1次。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2.运行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 (六)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后,液相钻井废水循环利用配置钻井泥浆,固相泥饼(泥浆岩屑)收集至井场固渣储存箱中,交由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压裂返排液现场收集处理过程产生的浮渣和污泥,集中收集后与无法重复利用的压裂返排液一并交当地钻井废弃物处理厂进行进行综合处理,不外排。废机油(危废类别及代码:HW08,900-214-08)以及废油桶(危废类别及代码:HW49,900-041-49),废机油在密封PE桶收集,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钻井井场的移动式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一般固废,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利用;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HW08,900-249-08),暂存于钻井井场的移动式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钻井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剂时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物送往指定固废填埋场处置。管道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后产生的废渣集中收集后送往指定固废填埋场处置。定向钻泥浆循环使用,施工结束后剩余废弃泥浆交有处理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废焊条、切割废料等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利用;施工现场碎砖、水泥等建筑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运行期:井场新增的危废经分类收集后依托苏南C1集气站的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退役期:废弃设备管线、建筑垃圾、污油泥等分类收集,设备管线经清洗后可回收再利用,废弃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污油泥等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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