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发展局),各有关重点用能单位: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年度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5〕344号)等有关要求,我委开展了202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在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盟、旗(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全盟50家重点用能单位2025年度节能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形成了评价结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对于优秀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下一步,各旗(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用能预算管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夯实有关单位和企业的责任,按月核算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量,超出预算部分及时预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强化组织实施和资源配置,严格执行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信息系统建设等制度。积极采取各项节能降碳管理措施,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绿色电力消费替代,积极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升节能降碳管理水平,为实现“十五五”节能降碳工作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阿拉善盟2025年度重点用能企业考核结果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107/Xtwwzp0Bni4p5U9XUU3L.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