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阜****中心组织专家对《国核投资阜蒙县1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科室:修复科,联系电话:0418-***5233
附件:国核投资阜蒙县1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pdf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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