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岳普湖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土样制备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 6202404039262794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江霞 132****1965
报价起止时间: 2024-04-03 09:41 - 2024-04-09 20:00
采购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检验检测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其它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它;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土样检测样品制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2023年土样制备规范,开展2023年总计680个土样制备及土样流转; |
680件 | 192280.00 | - |
买家留言:预算的总价包含土样全程流转费及装卸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检验检测资质材料和营业执照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岳普湖县 岳普湖镇 ****道****号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报价 | 预算包含土样流转费用,报价时土壤制样费及流转费应分开报价,只报总价的将不予支持。 |
| 质量 | 中标单位制备的土样必须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制样要求,满足土样检测单位检测要求。 |
| 时效 | 中标单位在开标后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制备好的土样流转至土样检测单位。 |
| 资质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投 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本项目报价供应商必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普办推荐的土壤普查检测制备实验室名单内,不支持已中标岳普湖县土样检测单位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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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27/8DSfoY4BBmDIFG2Aujn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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