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82100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430821000017-1,(2026)430821000017-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更正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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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二)、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10% |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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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标保证金:要求包1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2000元;包2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元整(备注:根据张政办发〔2024〕21号文件规定,采购40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4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应当收取投标保证金。因系统设置银行转账额度不能少于1元钱,但实际银行转账额度可大于或等于1元钱,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组合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两项合计金额应等于投标保证金。项目结束后按保证金程序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投标保证金”;(二)、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10% 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10%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金额的差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1履约担保”;(三)、其它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另行约定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139****3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湖南智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慈利县零阳镇胜汉步行街A栋2-19-133、134、135号
联系方式: 151****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先生
电 话: 139****3681
附件: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需求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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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30/LFF9HqEBni4p5U9XG3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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