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中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中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849000元
二、编号:
采购编号:HNXL-2026-034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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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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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醴陵市中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
项 |
1 |
849000元 |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活动,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株政办发﹝2005﹞46号文件、株环联﹝2020﹞4号文件的规定,就醴陵市中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医疗废物处置事宜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按照《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株环联﹝2020﹞4号)规定,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是株洲地区唯一进行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故须由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醴陵市中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第一次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仅一家公司报名(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第二次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也仅一家公司报名(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5]7号)文件中,第十五条中“(四)采用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投标截止后仅一家投标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仅一家的,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并经组织专业人员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综合上述情况,我院将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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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2026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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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湖南湘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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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醴陵市中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第一次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仅一家公司报名(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第二次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也仅一家公司报名(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5]7号)文件中,第十五条中“(四)采用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投标截止后仅一家投标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仅一家的,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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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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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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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知良 |
醴陵市审计局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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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长林 |
醴陵市财政局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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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蓓 |
醴陵市财政局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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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青龙湾村大毛坪组
七、公示期限:自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醴陵市中医院相关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醴陵市中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731-****3001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湘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小区
联系人:钟城
电 话:0731-****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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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30/PUkRw6ABni4p5U9XtFn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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