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小流域提质增效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8-06
采购人(全称):中方县水利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衡宇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1221000006
2、采购项目名称:中方县小流域提质增效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1221000002-1
4、项目内容:麻溪江护岸治理、经果林措施、水保林措施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243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伍拾贰万肆仟叁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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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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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衡宇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中方县小流域提质增效项目 |
否 |
详见附件 |
/ |
1 |
项 |
详见附件 |
5243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含税)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地点:怀化市中方县铜湾镇、新建镇、泸阳镇
四、付款方式
根据委托事项完成进度付款,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结算至合同额的的70%,施工图及预算完成财政评审后1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结算至合同额的95%,项目完工后15个工作日结清合同全款。付款前乙方需按要求提供合规有效发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8月6日
合同公告时间:2026年8月6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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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路****号 |
乙 方:湖南衡宇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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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顿帮军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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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赵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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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0731-****2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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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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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路****号 |
地 址:湖南****路****号天城榕园7栋805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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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和平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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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43050110211000001522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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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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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30/kPV91p8BLRKCxEZflPK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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