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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人民政府供暖锅炉房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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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7日我局拟对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人民政府供暖锅炉房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5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1918 通讯地址:****路****号
邮 编:132013
C:\fakepath\会后修改版 全本 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人民政府供暖锅炉房改造工程项目(变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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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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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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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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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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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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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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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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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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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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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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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人民政府供暖锅炉房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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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人民政府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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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区前二道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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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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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人民政府院内,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将原有1台2t/h生物质直燃锅炉变更为1台2.1MW生物质直燃锅炉,同时配套附属设施,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供热范围主要为前二道乡政府及政府东****楼,供热面积约15000m2。该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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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废气:施工场地四周设立围挡,施工作业期间加强对厂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采用有环保检验合格标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减速慢行。废水:生活污水****楼现有卫生间,排至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网。噪声: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设备拆除及安装须在锅炉房内进行,施工时要关闭门窗,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固废: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拆除旧设备产生的可再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不随意堆放。
二、运营期:废气: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30m 高烟囱排放,确保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SO₂、NO、 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原料装卸、投料、储存及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湿式除渣、灰渣袋装收集储存于封闭库房、运输车辆用苫布覆盖等措施抑尘,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水: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部分回用于炉渣加湿、降尘,部分排至厂区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网,最终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至地表水体。噪声: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锅炉房的门窗采用隔音降噪效果较好的材料,运行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1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场地需满足《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标准要求,锅炉炉渣、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土壤及地下水:对政府院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锅炉房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基础采用0.5m 粘土铺设,并采用机械压实。基础上铺设0.3m 厚混凝土层,混凝土层铺设沥青防渗层;锅炉房外其他区域按照简单防渗区要求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环境风险:生物质储存区应设在远离粮食储存区域及居民区,设置“严禁烟火”、“禁火区”等警戒标语和标牌,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物质储存区域;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 范》 (GB55037-2022)配置灭火器及应急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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