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9日我局拟对吉林省聚锋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二苯砜减压蒸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0403
通讯地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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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聚锋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二苯砜减压蒸馏项目 |
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吉林省聚锋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套二苯砜减压蒸馏装置,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气治理。采用苫盖、洒水等方式进行降尘;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暂存点,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等;选用尾气合格的运输车辆与施工机械并加强日常保养。 2.废水治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不外排;施工人***网,进入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釆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 4.固废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城建部门指定的处理场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治理。 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分离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出;非甲烷总烃(丙酮),通过管道密闭收集后,经旋风分离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出。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丙酮)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治理。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网,进入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及吉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网排入吉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工作,本项目减压蒸馏车间及依托的危废贮存库为一般防渗区,依托的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布袋定期清理,清理出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落地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导热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定期检查危废贮存库地面有无裂缝,及时发现并修补裂缝;建立完善的设备运行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参数、维护情况等;废气处理装置区设有应急备用电源,发生停电事故时,备用电源自动启动,保证废气治理措施正常运行,确保生产系统废气得到有效处理;设置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企业需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按照修编的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员工培训和日程演练。 (七)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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