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1日我局拟对吉林德信力合化学产品有限公司660吨/年四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1984
通信地址:****路****号
邮 编: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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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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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信力合化学产品有限公司660吨/年四氯乙烯项目 |
****街****号碳纤维产业孵化园4号空厂房 |
吉林德信力合化学产品有限公司 |
吉林市岚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德信力合化学产品有限公司****街****号碳纤维产业孵化园院内4号空置,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60t四氯乙烯。主体工程:四氯乙烯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520m2,共3层,内设一条年产660t四氯乙烯生产线;储运工程:原料库,占地面积 57m2,用于储存硅胶、硅酸镁、无水硫酸钠;原料罐区,占地面积 120m2,设6个立式固定顶储罐,单个储罐容积为4.5m3,设0.15m高围堰,储罐区整体设0.3m高围堰;成品库,位于2层,占地面积240m2,用于四氯乙烯产品存放;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一层,占地面积57m2,设15cm高裙角。辅助工程:化验室,位于2层,建筑面积103m2;办公室,建筑面积575m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20m2,新增劳动定员9人,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100天。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生活采暖采用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2万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边界设临时围挡,对易产尘的建筑材料采取防尘覆盖措施,焊接过程关闭门窗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包装垃圾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网,经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投料废气、凝液罐放空废气、成品罐放空废气、灌装废气、真空系统及真空泵废水收集系统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设备的动静密封点废气、投料未收集废气。本项目投料口及灌装线上方设集气罩。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凝液罐、成品罐放空废气、真空泵尾气及真空循环水罐废气通过罐顶部的放空口引入废气收集管线,和投料、灌装废气、真空泵废水收集系统废气共同经密闭管线引入布袋除尘器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生产车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并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设备动静密封点废气、投料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确保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要求;四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8)附录A;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生产时关闭门窗,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东侧、南侧、西侧)、4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北侧)。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蒸发釜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真空泵排水、实验室废液均采用密封桶装,底部设托盘,废活性炭由带内衬的袋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地面收集尘、布袋收集尘袋装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加强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本项目生产车间内原料暂存罐区、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设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及渗滤液收集设施;生产车间其他位置、装卸区、灌装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配电室为简单防渗区。加强管理,确保危废贮存库建设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划》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土壤跟踪监控点,建立监管制度,对各防渗区域进行定期检查及修复,以免防渗层意外破损导致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厂区设置二级应急防控体系:一级防控设施为暂存罐区、生产装置区及灌装线区设置的0.3m高围堰,产品库、生产车间及危废贮存库门口设置缓坡门槛;二级防控新建一座750m3事故应急池。生产车间内安装四氯乙烯气体检测仪。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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