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25JX11020699 | ||||||||||||||||
| 项目名称: | ****小区间商铺招租(5年) | ||||||||||||||||
| 标的名称: |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42,06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50,36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27,9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47,41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69,61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47,880.00元 ****城****小区商铺招租(5年),挂牌价133,6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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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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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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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2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1月12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城****小区间****城南福泰路东侧,用途为商铺,合计面积约为2207.536㎡,所有商铺的租期均为5年。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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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09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本次资产招租的租期均为5年,所有商铺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时开始计算,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4.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按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并交纳等同于首年6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首次应交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30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产权证号为:赣(2025)铅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699、0001747、0001698号。 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水电气使用以及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6.如承租方租赁商铺需拆除墙体,应在装修前将拆除方案上报招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承租方根据拆除墙体面积按照200元/㎡的标准另向招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施工拆除,装修保证金在承租方恢复原拆除墙体并办理完退租手续后无息返还。 7.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商铺均为空置。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经营加工生产类相关行业。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水电气开户费、水电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一律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承租方应承担由于执行上述部门规章制度不力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和责任。 10.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撤场时承租方不得破坏,且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未按期撤除、搬离可搬动(移动)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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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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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分期付款,按年度支付租金。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付****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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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4****4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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