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确保余庆县2025年7-12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余庆县2025年7-12月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余庆县2025年7-12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余庆县3个河长制断面、15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8个日处理量20吨以上农村污水处理实施、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101个监测点位)、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20个监测点位)、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7个监测点位,其中1类功能区1个、2类~4类功能区各2个)、16个入河排污口监测、2个点位空气降尘监测、1个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2个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余庆县龙溪污水处理厂、余庆县中医院、余庆县构皮滩镇污水处理厂)等点位进行取样监测,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附件一。
(三)项目最高限价:15.265万元。
(四)按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监测,并出具盖CMA章的监测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承担监测所必需的资质、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资质、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标项中相应监测项目的资质能力。
(四)参与投标的各项监测因子的费用明细;含每项监测项目监测因子价格总和及明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等,
(六)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七)近三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采购公告及报名
1.本项目采购公告由***网站(http://****.gov.cn)“通知公告”栏公开发布,公告期3个工作日。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7:00;报名地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监测站办公室。纸质快件投递请于2025年8月5日12:00前寄出,并电话告知我局联系人;前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投递资料请于2025年8月6日17:00前递交到我局,逾期未交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余庆县白泥镇明星社区府前路(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监测站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0****8207。邮编:564499。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材料寄出后,电话联系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彩色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资质、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标项中相应监测项目的资质能力。(4)类似业绩:近3年参加过类似监测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本次报名结束如不足3家参与报名的,由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另行通知。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谈判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09:30。
2.谈判地点:遵义市****楼会议室。
3.竞争性谈判: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成立采购小组,根据符合资格审查的情况,按报名先后顺序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综合评分原则(见附件2),确定中标单位。
六、公告及合同签订
1.竞争性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人适时将采***网站(http://****.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单位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
联 系 人:李明义
电话:0851****1679
附件1:
余庆县2025年7-12月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任务表
一、余庆县(市)控河长制断面水水质监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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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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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泸塘河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指标(共24项) |
2025年7月至12月, 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1次/天×1天 监测当月28日前报送数据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Ⅰ、Ⅱ、Ⅲ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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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车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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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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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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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关兴碾房沟水库 |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表2的(化学需氧量除外,共28项 |
2025年7月至12月, 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1次/天×1天 监测当月15日前报送数据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Ⅰ、Ⅱ、Ⅲ类标准 和表2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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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溪打鼓台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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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兴穿山甲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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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烟李家寨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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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红岩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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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镇秦溪沟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2项指标,并统计当月总取水量 |
2025年7月至12月, 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1次/天×1天 监测当月15日前报送数据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4848-2017) Ⅰ、Ⅱ、Ⅲ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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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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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羊炉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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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长征北路水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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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乌江红渡大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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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乌江风吹坝机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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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乌江银坝街上机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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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皮滩新林路机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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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乡干洞机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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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溪什字洞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指标(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为选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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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重点污染源监测项目表
余庆县日处理量20吨以上农****城考水质监测项目表
余庆县2025年下半年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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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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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质量监测 |
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101个监测点位) |
在2025年的秋季,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10分钟(共101个监测点位)。每个监测点位测量10min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
在9月份前完成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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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20个监测点位) |
在2025年的秋季,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测量20min等效声级Leq,记录累计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分类(大型车、中小型车)记录车流量。 |
在9月份前完成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4b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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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7个监测点位,其中1类功能区1个、2类~4类功能区各2个) |
2025年三、四季度,每季度监测1次,共4次,每个监测点位每次连续监测24小时,每小时必须监测满60分钟,记录小时等效声级Leq、小时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
2025年8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别完成三、四季度监测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4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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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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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流域余庆段16个排口 |
流量、水温、pH、COD、氨氮、总氮、总磷以及特征污染物。 |
2025年下半年每季度监测1次 |
-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降尘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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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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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2个监测点位 |
监测环境空气降尘量 |
2025年8月至12月,每月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周期28至31天. |
《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GB/T15265-94) |
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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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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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构皮滩三江水库 |
总磷、总氮、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 |
2025年9-10月开展一次监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
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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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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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乌江镇银坝村、大乌江镇箐口村 |
透明度、溶解氧、氨氮、化学需氧量、水深 |
2025年9-10月开展一次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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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
附件2 :
余庆县2025年7-12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采购综合评分表(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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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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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条件 |
2分 |
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室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本代理机构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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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年限 |
3分 |
监测机构从事监测业务且成立年限满1年的得0.3分,每增加一年加0.3分,最高不得高于3分。 (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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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司能力 |
25 |
具有相应的环境或化学类高级职称的人,每人得5分,中级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每项得5分,最高不得超过15。 (提供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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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5分 |
投标人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AAA及信用企业的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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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业绩 |
25 |
近3年内承担过同类委托监测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15分;近5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执法监测任务的,每提供1个得10分,最高10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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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方案 |
30分 |
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监测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价(10分)合评价。优15-10分、良10-5分、一般5-0分。 2.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服务的及时性、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15-10分、良10-5分、一般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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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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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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