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6年8月17日-9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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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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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盐环审〔2026〕50号 |
关于《江苏隆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20台环保设备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6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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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盐环审〔2026〕51号 |
关于《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MACM(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2600吨2-甲基四氢呋喃、113吨氢气(自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6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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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盐环审〔2026〕52号 |
关于《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左乙拉西坦、150吨磷酸西他列汀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6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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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盐环审〔2026〕53号 |
关于《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硝酸装置硝酸提浓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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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盐环表复〔2026〕10号 |
关于《盐城市潭洋河(西冈河~六子河段)整治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年9月11日 |
附件:2026年8月17日-9月20日审批决定.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四、联系电话:0515-****3115 传真:0515-****3817
五、电子信箱:yc****@****.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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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714/l5wEwqABMqitpwL5qO-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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