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关于南昌市洪都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ZFCG2023-0048)电子化公开招标第一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CZFCG2022-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市洪都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采购文件第六章—— 二、评分标准——(三)商务评分—智慧设备原“投标人在提供技术要求内基本的机械化设备外,承诺提供检验完全合格的智慧保洁机械化设备的进行得分:供应商使用商用清洁机器人的且满足(1)满足清洗宽度(mm)≥500 , 清水箱容积(L)≥24,污水箱容积(L)≥18。(2)污水过滤等级 2 级,自动清扫、充电、返回工作站、识别障碍物、APP 远程检测功能的。每满足1项得 2分,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的自动驾驶、***平台软件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且注明软件著作权名称及证书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满足1项得2分,最高得4分。中标后,提供原件供采购人查验。” 现更正为: “投标人在提供技术要求内基本的机械化设备外,提供检验完全合格的智慧保洁机械化设备,并用于本项目。供应商使用商用清洁机器人的,需满足: (1)清洗宽度(mm)≥500 , 清水箱容积(L)≥24,污水箱容积(L)≥18。 (2)污水过滤等级 2 级,自动清扫、充电、返回工作站、识别障碍物、APP 远程检测功能的。 每满足1项得2分,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 1、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以上参数的制造商的产品介绍清单。 2、投标人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 中标后提供含有以上参数的制造商的产品介绍清单原件及发票原件或设备租赁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 (二)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二、采购服务要求——第二章服务事项及内容第三条服务事项 1、保洁服务(南院、北院、****楼,****楼); 2、电梯服务; 3、院方安排指定的临时事务性服务等其他特约服务。 现更正为: “1、保洁服务(南院、北院、****楼,****楼); 2、电梯服务; 3、方舱医院临时性事务; 4、院方安排指定的临时事务性服务等其他特约服务。” (三)采购公告第四点原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楼第五开标室。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楼第九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1月19日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心
地址: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江西省南****大道****号)
联系方式: 0791-****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心
地址: 江西省****大道****号516室
联系方式: 0791-****3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丹丹
电话: 0791-****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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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76/ZepcyYUBzcw65Br6SjY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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