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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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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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苏镇江三峡新能源丹阳市司徒镇40兆瓦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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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镇江市丹阳市司徒镇、延陵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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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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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线路路径长4.3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一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4.23km,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07km,导线采用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电缆型号ZC-YJLW03-64/110kV-1×800m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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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②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施工便道应先铺设钢板、彩条布等临时铺垫,跨越场采取搭设跨越架的方式,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 ③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④减少设置临时工程,减少施工占地及植被破坏; ⑤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施工时通过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减缓水土流失; ⑦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⑧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杆塔周围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固化或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⑨新建架空线路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跨越香草河洪水调蓄区,不在香草河洪水调蓄区中立塔;施工活动尽量远离河道,在靠近香草河洪水调蓄区和蛟塘洪水调蓄区一侧设置围挡;控制施工场地范围,不在香草河洪水调蓄区和蛟塘洪水调蓄区设置牵张场等大型临时工程、弃土弃渣场等;施工时尽量避开连续雨天,减缓水土流失;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禁止排入周围水体;分类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理,禁止将建筑垃圾堆积或丢弃在香草河洪水调蓄区和蛟塘洪水调蓄区内,及时运出施工场地进行处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影响周围水环境。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网,定期洒水,施工时需要裸露土方的,采用喷淋抑尘,完成后立即覆盖到位;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②优先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③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等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保护目标时控制车速; ④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⑤严格标准落实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中的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等;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使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②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 ③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施工量较小、施工时间较短,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堆放; ②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③施工区域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 (1)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加工工艺符合要求、表面光滑的导线,降低架空线路电晕噪声;提高导线对地高度,新建110kV同塔双回(一回备用)架空线路导线距地面最低应不小于15m,降低输电线路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提高导线对地高度,新建110kV同塔双回(一回备用)架空线路导线距地面最低应不小于15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布置方式,部分路段采用电缆敷设,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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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电话:0511-****0992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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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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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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