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
|
建设单位 |
镇江市中铭电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万只射频连接器等电子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经济开发区京口区万马镇江智造产业基地4-1和4-2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南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将现有项目搬迁至镇江市京口经济开发区京口区万马镇江智造产业基地4-1和4-2,购置厂房面积4000平方米,建设年产2000万只射频连接器等电子产品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该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总磷、总氮。其接管标准执行《****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污水接管至谏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谏壁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京杭大运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该项目清洗废水经低温真空蒸发器(处理能力0.2t/d)处理后,冷凝水收集后回用清洗,浓缩液做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限值。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切削废气:机加工工段采用切削液进行湿法操作,切削液用量较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较少,不定量分析。使用低挥发、高粘度的切削液、对机床进行局部密闭、保持车间整体通风换气等控制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级范围为75~106.99dB(A)之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三防”要求;危险废物:废切削液(HW49)、废铜渣(HW17)、清洗废液(HW49)、废包装桶(HW49)、废轮砂盘(HW49)、废抹布(HW49)、废润滑油(HW08)、废油桶(HW08)。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要求。 (5)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和演练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大气科 固话:0511-****1797 通讯地址:****路****号,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109室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7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781/eff-6p8BLRKCxEZfoW7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