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分公司1#延迟焦化消缺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炼油分部1#延迟焦化消缺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以《关于1#延迟焦化消缺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茂名〔2025〕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茂名分公司1#延迟焦化消缺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石化炼油片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11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71.529728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茂名分公司1#延迟焦化(装置规模为100万吨/年)消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拆除等前期施工准备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①新增8000Nm3/h 的除焦废气处理系统(压力管道最大设计压力4.8MPag,最高设计温度510℃)。
②新增焦炭塔顺控系统,将参与顺控的阀门全部更换为电动闸阀。
③将焦炭塔底盖机改造为新型超薄式底盖机,焦炭塔液压旋启式顶盖机改造为新型闸板顶盖机,同时对焦炭塔锥段进行改造。
④将除焦钻杆的风水龙头升级为电动水龙头。
⑤配套安全清洁水力输焦改造沉淀池,池底增设防沉积器(防集聚喷头),增设3台循环输焦水泵 (流量470m3/h、扬程60m),对切焦水提升泵及粉焦泵相关管线进行改造。
⑥新增2台雨水泵(流量40m3/h、扬程20m),更新2台粉焦泵(流量36m3/h、扬程50m),取消加热炉在线清焦设施。
⑦相应新增与上述改造内容相关的电、仪等配套设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
(3)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1)土建专业1人、安全专业1人、电气(仪表)专业1人、管道专业1人、设备专业1人;
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石油石化行业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石化安全管理监理工程师证书。
4)设备、管道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石油石化行业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5)电气(仪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石油石化行业电气或仪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6)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平台(***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9月16日 18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 18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路****号大院706房;
邮编:525011;
联系人:陈晓丹;
电话:0668-***8249;
电子邮箱:ch****@****.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大道****号****中心****楼;
邮编:430081;
项目负责人姓名:薛烽;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付妮 027-****2029,孙佳莹 027-****2021;
联系人电子邮箱:fu****@****.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平台(https://****.com)***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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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茂名石化企业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招投标管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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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陈晓明 0668-***3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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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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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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