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建审〔2026〕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650 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工程的无损检测,及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检测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RT、UT、MT、PT、TOFD、PA、化学成分分析、测厚、硬度检测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相控阵超声检测PA);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常规检测CG);
④辐射安全许可证;
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
资质以以下为准:
①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测机构),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相控阵超声检测PA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②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包含化学成分分析、测厚、硬度检测);
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辐射安全许可证。
(3)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超声检测(UT)Ⅱ级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名专业(RT、UT、MT、PT,每个检测项目1人,人员不得兼职)检测人员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1人持多个检测项目证书的,仅按照1个检测项目参与评审);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③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对应专业检测人员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平台(***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9月18日 14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 17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天山东路 60 号;
邮编:842000;
联系人:赵忠华;
电话:0997-***9082;
电子邮箱:__****@****.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路****号****楼;
邮编:102500;
项目负责人姓名:窦金环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张旭 138****7011;
电子邮箱:zh****@****.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平台(https://****.com)***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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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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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李玉生 0997-***9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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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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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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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82/IEc2s6ABni4p5U9X4Rl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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