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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沙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2026-09-09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沙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联系方式 沈冰洁 0731-****6929
更多联系方式 199****7680 戴婧 137****9974 李先生 137****4880 更多联系方式(11个)
代理机构 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陈超 185****3955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城市管理局对长沙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招标标段名称:长沙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RS-ZB-2026072

招标标段预算:0元,本项目政府不投入财政资金,****城四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已建垃圾分类厢房的维护,并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根据实际需求投放一批可回收物智能箱、配备新能源运输车辆、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中转站场所由街道无偿提供)、****中心及配套信息化系统。项目运行期间,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产生的收益归中标人所有。

二、招标人的招标需求:

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当具备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合计不能超过两家;(2)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平台》(https://****.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平台”中进入“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8-28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08-28 09:00(北京时间)。****中心****路****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c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6-08-07 17:00至2026-08-14 17:00止(5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投诉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楼

联系人:沈冰洁

电 话:0731-****6929

招标代理机构: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写字楼****楼

联系人:陈超、郑成、于媛、胡立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5508185****3955

传 真:/

E-MAIL:/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城****城四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监督部门

监督人:谭旺曦

监督电话:0731-****6529

监督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督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9000元,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招标文件;(二)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招标答疑会;(四)制作、发布招标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投标人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七)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八)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九)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记录、整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提交评标报告给招标人确认,协助招标人确认中标(成交)投标人;(十)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投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标专家复核;(十三)答复投标人的询问,配合招标人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审核,配合人民法院的诉讼处理;(十四)依据招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起草的合同进行审查;(十五)整理并向招标人移交招标活动全流程的归档资料。(十六)配合招标人组织招标项目验收;(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平台https://****.com)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c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平台***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中心****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899转湖南CA(****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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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888/IAfmg6ABLRKCxEZflOs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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