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前山村民聚集点公共区域环境整治项目已由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北碚发改〔2026〕18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人民村、金刚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2026 年年度建设任务:1.300 余户农户周边“村内户 外”公共环境提升改善,在金刚村杨家湾组公共区域环境整治, 桥沟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在人民村分水垭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花灯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小屋基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白云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2.修建农村黑灰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基础设施1处。 (二)2027年年度建设任务:500 余户农户周边“村内户外” 公共环境提升改善,在金刚村曹房组公共区域环境整治,马中顶组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堆石组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柳家坡组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在人民村梁家山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黑石坪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郭家山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大林坡社公共区域环境整治。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2063.3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841.76万元
2.4 招标范围:前山村民聚集点公共区域环境整治项目,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路****号 |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土星A****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李霞林 |
| 电 话: | 156****8527 | 电 话: | 139****687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2621 | ||
8.26前山村民聚集点公共区域环境整治项目——图审修改CAD.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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