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云阳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云阳县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备更新项目(陈腐垃圾转运自卸车、垃圾洗扫车等采购)(第二次),规模为购置3吨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翻斗)6台,垃圾物料粉碎清运车(燃油)1台,31吨纯电动陈腐垃圾转运自卸车2台 ,纯电动垃圾收集清扫保洁四轮车(含车棚)36台,纯电动自装卸垃圾清运四轮车(可上牌)19台,小型纯电动道路垃圾洗扫车(可上牌)8台,18吨纯电动垃圾洗扫车4台,12吨纯电动垃圾洗扫车1台,18吨纯电动低压垃圾清洗车5台,18吨纯电动高压垃圾清洗车2台,纯电动大件垃圾清运自卸车 4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5230000.00 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云阳县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备更新项目(陈腐垃圾转运自卸车、垃圾洗扫车等采购)(第二次)的供货、装卸、运输、安装(如有)、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定制车身图案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云阳县(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2.6 交货期: 3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 标 人: | 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泰锐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道****号 | 地 址: | 重庆市九龙坡****街****号2幢31-3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伍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肖云峰 |
| 电 话: | 173****9237 | 电 话: | 136****587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9907 | ||
[5002352026091400102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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