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中心改造及院区连廊建设项目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石发改审[2026]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7-500240-04-01-429422),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道****号原石柱县中医院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楼建筑面积5231.12平方米进行改造,包含外墙及风貌、结构加固、水、电、电梯、医用设施等进行改造装修装饰、增设电梯3部,楼栋间增设雨棚;同时需进行设计修建院区连廊长约170米,宽5米,修建高压氧舱、变电房;办公桌、柜子、窗帘,提标扩能项目会议室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建设、箱式物流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及工艺安装、屋顶光伏设备安装、充电桩设备及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及安装等建设内容。****中心、中医门诊、****中心、提标扩能项目业务用房等,改善中医就诊环境,完善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9471.7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63.50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中心改造及院区连廊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监理工作包含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收方签证、材料价格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取得、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大道****号 | 地 址: | ****路****号****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秦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吴正倩 |
| 电 话: | 023-****6187 | 电 话: | 136****612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中心 | ||
| 电 话: | 023-****7033 | ||
[5002402026082600706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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