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五育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利用天雄电解锰厂的厂区和现有建构筑物建设锰渣无害化处理工程,规模21万吨/年一湿渣,将锰渣从渣场挖出运至厂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无害化锰渣达到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回填渣场。具体为新建无害化处置车间5049m²,两座氨氮成套处理装置,改造中转水池2000m³,开挖量65万m³,回填碾压量71.5万m³;临时堆场(二期附属设施),包括场地清表平整2565m²,铺设彩条布2565m²,铺设土工膜(搭接非焊接)2565m²;已有明渠修缮200m;坝肩坝面排水沟(0.3×0.3m)600m;封场覆盖,包括0.3m防渗黏土层47000m²,1mm双糙面宽幅HDPE膜47000m²,***网47000m²,0.4m厚种植土47000m²;位移监测设施1项;***网围栏225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4729.55237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212.7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酉阳县天雄锰业老渣场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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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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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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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8112 | 联系电话: | 023-****036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023-****0535 | ||
[5002422025092800102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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