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走航车配套设施购置项目招标项***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5548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830000.00元
最高限价:183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VOCs走航监测系统1套,包括走航质谱仪主机、车载载气系统、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车载式五参数气象站、数据分析工作站(含走航分析及APP软件)各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供供货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最高限价:153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VOCs分析专用动态校准仪1套,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1套,便携式FID分析仪1套,便携式恶臭走航分析仪1套,NO2分析仪1套,SO2分析仪1套,CO分析仪1套,O3分析仪1套,PM2.5颗粒物分析仪1套,PM10颗粒物分析仪1套,无机动态校准仪1套,零气发生器1套,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1套。
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得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供供货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18:00至2025年11月24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电子邮件)递交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18****@****.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7-***6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晨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路****号****楼
联系方式:0417-***8666
邮箱地址:18****@****.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晨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1634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思玉
电 话:0417-***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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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90/xsawgZoBg7S5K-63Agy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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