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部署,扎实推进海口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工作,补齐市域生态智能监测短板与固废监管弱项,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管控效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综合治理水平,根据政府采购及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海口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二)工作内容:
1.编制《海口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根据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和全面摸底排查成果,科学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选址与要素保障、投资匡算与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初步设想、效益分析等内容,为项目整体推进提供系统性指导;配合完成立项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立项批复。
2.编制《海口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建设条件、环境影响、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社会效益、风险防控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形成符合审批要求的可研报告;配合完成可研报批工作,直至取得可研批复。
3.配合完成项目申报入库及申请上级专项资金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自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处理。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单位简介;
(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报价函;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七)本项目工作方案;
(八)服务质量承诺函;
(九)承揽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复印件等);
(十)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候选资格。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单位,请将纸质申报材料密封,2026年9月22日17:30前,现场或邮寄送达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 址:****街****号海口****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98-****9118
附件:评审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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