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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26-05-09拟建项目浙江 - 金华市 - 东阳市 关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祥路以南,新城路以北,登科街以东,科技街以西

建设内容: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5年8月8日,企业拟投资20000万元,拟租赁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祥路以南,新城路以北,登科街以东,科技街以西的在建厂房(****城****中心新征地,按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建设相关厂房,租给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建设)。项目主要采用自动化座椅装配、自动化骨架装配、高精度面套裁剪与缝纫、产品100%电检及静音检测等先进技术与工艺,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座椅及骨架自动化装配线、高精度ABB机器人、进口裁床与缝纫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稳定、高效、智能的生产能力,所产产品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高兼容性与卓越品质,全面满足整车制造的高标准要求,形成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内饰件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2.5-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类别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街道

社区/行政村

X

Y

环境

空气

塘雅镇

塘雅二村

771608

3229844

居民

居民约4000人

GB3095-2026二类区

西、西南

30m

塘雅一村

771158

3229650

西

480m

塘雅三村

771624

3229544

西南

210m

****中心学校

771891

3229544

师生

约800人

西南

220m

地表水环境

东阳江

河宽约140m

GB3838-2002 III类区

4100m

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

GB/T 14848-2017 III类区

/

/

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

GB3096-2008 3类区

/

/

土壤环境

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网,最终进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熟化、脱模废气;废气处理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后熟化废气、储料罐呼吸废气、高周波烫印废气。各类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降噪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主要为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污染物经过相关处理措施后,预测结果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网,最终进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落实废水收集和处理的前提下,对周边地表水体无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泡成型、熟化、脱模废气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通过“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CO”(TA001)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后熟化废气、储料罐呼吸废气、高周波烫印废气均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针对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关闭门窗,经消声、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影响较小,可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周边声环境可维持现有声环境质量等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残渣及废抹布及手套、废沸石、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面套及面套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海绵边角料及次品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纯水制备废组件外运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环评报告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产业政策,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意见。

九、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十、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纵三路东侧、金义快速路北侧浙江金义智园实****楼邮编:321021

联系人:郭淇瑞 联系电话:19560116095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路****号****大厦邮编:310000

联系人:王晓毅 联系电话:0571-****4426

③环保主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保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地址:浙****路****号

联系电话:0579-****1595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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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9191/VuhhCp4Bni4p5U9XFlV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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