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祥路以南,新城路以北,登科街以东,科技街以西
建设内容: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5年8月8日,企业拟投资20000万元,拟租赁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祥路以南,新城路以北,登科街以东,科技街以西的在建厂房(****城****中心新征地,按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建设相关厂房,租给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建设)。项目主要采用自动化座椅装配、自动化骨架装配、高精度面套裁剪与缝纫、产品100%电检及静音检测等先进技术与工艺,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座椅及骨架自动化装配线、高精度ABB机器人、进口裁床与缝纫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稳定、高效、智能的生产能力,所产产品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高兼容性与卓越品质,全面满足整车制造的高标准要求,形成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内饰件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2.5-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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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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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
社区/行政村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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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空气 |
塘雅镇 |
塘雅二村 |
771608 |
3229844 |
居民 |
居民约4000人 |
GB3095-2026二类区 |
西、西南 |
3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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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雅一村 |
771158 |
3229650 |
西 |
4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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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雅三村 |
771624 |
3229544 |
西南 |
2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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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 |
771891 |
3229544 |
师生 |
约800人 |
西南 |
2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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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东阳江 |
河宽约140m |
GB3838-2002 III类区 |
南 |
4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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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内地下水 |
GB/T 14848-2017 III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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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 |
GB3096-2008 3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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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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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 |
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 |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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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网,最终进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熟化、脱模废气;废气处理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后熟化废气、储料罐呼吸废气、高周波烫印废气。各类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降噪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主要为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各污染物经过相关处理措施后,预测结果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网,最终进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落实废水收集和处理的前提下,对周边地表水体无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泡成型、熟化、脱模废气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通过“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CO”(TA001)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后熟化废气、储料罐呼吸废气、高周波烫印废气均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针对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关闭门窗,经消声、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影响较小,可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周边声环境可维持现有声环境质量等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残渣及废抹布及手套、废沸石、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面套及面套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海绵边角料及次品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纯水制备废组件外运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环评报告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产业政策,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意见。
九、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十、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纵三路东侧、金义快速路北侧浙江金义智园实****楼邮编:321021
联系人:郭淇瑞 联系电话:19560116095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路****号****大厦邮编:310000
联系人:王晓毅 联系电话:0571-****4426
③环保主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保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地址:浙****路****号
联系电话:0579-****1595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凌舒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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