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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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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金华恒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500吨新型环保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金〔2025〕30号 |
2025年7月8日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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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金华市淳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端织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金〔2025〕31号 |
2025年7月8日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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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浙江康贝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课桌椅装备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金〔2025〕32号 |
2025年7月8日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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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金华市双鹰工具厂年产3000吨焊接工具和缠绕膜的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金〔2025〕33号 |
2025年7月8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金环建金[2025]33号金华市双鹰工具厂.pdf
金环建金[2025]32号浙江康贝尔实业有限公司.pdf
金环建金[2025]31号金华市淳飞科技有限公司.pdf
金环建金[2025]30号金华恒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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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9191/fyn96JcBtavodC9fW9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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