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况
为衔接落实市区空间布局调优和相关规划管控指引要求,****城市更新,发展新质生产力。金华市自然资源****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城区白龙桥单元01-04街区、十二局单元01街区、婺城新区单元03街区局部地块详细规划修改》。
规划范围:白龙桥单元WC-23-01街区、WC-23-02街区、WC-23-03街区、WC-23-04街区,十二局单元WC-22-01街区,婺城新区单元WC-20-03街区(01-25地块),东至二环西路,南至金龙路、西至白门线、北至宾虹西路,规划面积293.30公顷。
规划定位:依托白沙溪生态廊道、中轴景观公园,加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打造创新智造、生态宜居、产城融合的发展示范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对《****城区白龙桥单元01~04街区、十二局单元01街区、婺城新区单元03街区局部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和现状进行分析,进行规划的综合论证,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评价结论。
三、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规划区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活动和交通工具。规划区总体车流量较少,区域范围广,污染物稀释扩散条件好,规划实施后,工业活动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等经相关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工程完成后区域的雨水和污废水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网,****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金华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规划区内道路建设可能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规划实施后一方面要优化平面布局,建筑物布局应和交通要道保持一定距离;另一方面,交通要道两侧应加设绿化带。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体废弃物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土壤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加强,工业污染源对土壤影响将会得到控制,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开发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内土壤产生明显的累积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景观格局,在积极采取相应生态保护和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情况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城区白龙桥单元01~04街区、十二局单元01街区、婺城新区单元03街区局部地块详细规划修改》与金华市的社会经济、产业规划是相一致的,并符合《金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规划要求,规划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措施,确保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受影响。综上所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必要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超标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方案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公众就该规划开发建设中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于该规划的开发建设内容是否认可;公众对该规划开发建设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规划单位及审查单位联系,发表对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5日。
八、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城****中心
单位地址:金华****路****号
联系电话:张女士0579-****1333
2、环保篇章咨询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路****号****广场
联系人:付工0579-****2952
3、环保篇章审核单位:****城分局
单位地址:****中心
联系电话:邵女士0579-****7106
公示发布单位:****城****中心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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