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采购论证组,邀请供应商就如下项目中所需设备或服务参加采购现场论证。
1.论证简介
1.1项目名称:工程处一部二部三部锅炉能效测试项目
1.2采购论证编号:CGZX-FW-2025-0282
1.3使用科室: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工程处
地址:北京市
1.4采购论证性质:比选
1.5资金来源:医院经费
1.6预算金额:25000.00元
1.7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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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处一部二部三部锅炉能效测试项目 |
详见附件1 |
2.对供应商基本要求:
2.1 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必须向****中心报名,并提供要求的资质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2.4 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供应商报名
3.1供应商须在“***平台”先行注册(平台访问地址:https://****.com)。平台注册的相关问题咨询:赵海廷,电话:188****3170(***平台供应商注册教学视频:https://www.****.com)
3.2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上午10:00,将供应商资质(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格预审资质的相关资料上传至“***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供应商需在2025年3月31日下午10:30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到****中心(****街****号北门)递交纸质版比选材料,逾期无效。
3.3递交比选材料时需提供资格预审要求的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资料。
3.4比选资料要求:
3.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4.2. 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项目包含锅炉热效率(检测标准为《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10180-2017)。
3.4.3. 法人授权书:授权书需法人签字;授权书后附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需包含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及授权代表在本企业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4. 报价单(格式自拟,注明收费明细)
3.4.5. 简要服务方案(详细采购需求见附件1)
3.4.6. 廉洁协议书1份(格式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按要求加盖公章!
4. 比选时间及地点:本次比选不再另行组织会议
5. ****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5.1地址:****街****号 ****中心;
5.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老师 83576453
5.3电子邮箱:CG****@****.com
6. 本项目比选结果将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不再进行公示。
****中心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一、项目概述
****中心院区一部、二部、三部共7台燃气蒸汽锅炉,一部、三部锅炉已使用8年,二部锅炉已使用25年,均需按规定开展能效测试工作。
二、服务内容
根据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对我院一部、二部、三部共7台燃气蒸汽锅炉进行锅炉能效测试,并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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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 |
设备 |
型号 |
数量 |
启用时间 |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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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 |
燃气蒸汽锅炉 |
2t/h |
2台 |
2017年 |
哈尔滨红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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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 |
燃气蒸汽锅炉 |
4t/h |
3台 |
2001年 |
德国贝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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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 |
燃气蒸汽锅炉 |
2t/h |
2台 |
2017年 |
哈尔滨红光 |
三、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项目包含锅炉热效率(检测标准为《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10180-2017)。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其他要求
1、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需提前沟通实施方案,测试期间不能影响锅炉蒸汽系统正常运行。
2、检测报告一式二份,检测报告提交后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
3、项目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TSG 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
GB/T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附件2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及招投标
廉洁协议书
项目名称:
医院招标投标办公室(甲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投标供应商(乙方):
为加强医院廉政建设,规范采购及招投标的各项活动,保证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护国家、医院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约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承诺
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在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以及履行中标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医院等有关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医院介绍投标人,或者其亲属参与相关项目投标。
(三)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提供方便。
(四)采购及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五)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任何信息及细节问题。
(六)***网公开,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第二条 乙方的承诺
在投标过程和中标后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与甲方应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投标和履行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医院等有关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提供方便。
(三)不单人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四)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五)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一)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二)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采购及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四)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甲方项目投标资格1至3年等。
第四条 其他
(一)本协议书作为招标文件和中标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书应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发放,并在投标前签订,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投标供应商中标,应在采购及招投标档案中备案保存。
甲方:(部门盖章) 乙方:(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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