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德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控制器、10万套汽车扶手箱、20万个后尾备箱卡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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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芜湖德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控制器、10万套汽车扶手箱、20万个后尾备箱卡扣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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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德贤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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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安徽优环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7.17-2026.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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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楼厂房,占地面积584.1m2,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605-340264-04-05-273402,开备案〔2026〕124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租赁厂房,购置注塑机、修边机、冷却塔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20万套控制器、10万套汽车扶手箱、20万个后尾备箱卡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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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DA001)。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机械安放位置和生产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厂内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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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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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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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路****号C****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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