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港口客运总站有限公司芜湖港客运码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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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芜湖港客运码头改造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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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镜湖区芜湖市滨江路水上客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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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港口客运总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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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芜湖大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7.24-2026.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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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在已批复的5000吨旅游客运泊位上游布置两个客运泊位,呈一字形依次从上游往下游布置,泊位前方布置两艘钢制趸船(1#趸船90m,2#趸船40m),与已批复泊位趸船(3#趸船)相接,3艘趸船通过2座钢引桥连接。1#趸船后沿通过1座活动钢引桥和1座固定墩台与后方陆域相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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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新增游船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收集后经海事部门核准备案的单位接收处置。 2、大气环境:施工中落实工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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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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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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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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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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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2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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