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一批废旧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
一、项目内容
拟报废资产包括执法记录仪、冰箱、变压器等设备(详见附件1),残值评估价合计2210元。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
2.具有或委托的下游单位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包括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等资料,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竞价需提交资料
1.报价单(详见附件2)(回收价值不得低于残值评估价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竞价流程及结果公告
1.报价时间: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17时30分,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2.本次报价需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资格证书文件送至我单位。
3.递交报价文件地址:江门****路****号江门市****楼办公室。
4.本项目根据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回收公司,成交结***网站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0750-***0398
附件1:报废固定资产清单.pdf
附件2:报价单.docx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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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9453/ZhAyw6ABLRKCxEZfb_C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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