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强我市污染源日常监管,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等执法监测工作,我局拟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等执法监测,现面向社会发布询价公告,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茂名市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等执法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45万元;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具有质量技术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协〔2018〕11号”的资质认定项目及方法或其他等效方法,所具备监测方法必须全部现行有效。
(二)监测项目及方法
废水排放口基本监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废气排口(烟囱)基本监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高/低浓度)、一氧化碳。执法过程中对监测项目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三)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由采购方按行动要求确定,其中:①“双随机”抽查监测任务下达一般提前半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于任务实施天在茂名市待命,根据通知随时到达监测地点开展工作;②执行其他临时性执法监测任务时,供应商接到任务通知后不论在任何时段都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做好采样准备、抵达指定现场开展监测。
对某一企业采样后,5天内须完成该企业监测报告的编制,电子版和纸质报告一并报给采购方。若有特殊项目(如,五日生化需氧量、土壤等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分析时间超出5天的),出具报告的时间由双方具体商定。采购方需要提前提供监测报告或监测数据时,服务方在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
(四)质量控制管理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可靠性,检测机构严格按照《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试行)》的通知(粤环〔2008〕61号)、《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HJ/T 91-2019) 、《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HJ / T 397-2007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6157-199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 606-2011)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文件和项目方法监测标准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所用仪器需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2.要求监测实验室从精密度及准确度进行质控,废水每批次监测应采集不少于10%的现场平行样,数量少于10个时,至少采集一个现场平行样,同时采集一个现场空白样。实验室内每批次按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室内平行样及质控样或加标回收样测定。
3.气样采集要求每批次至少采集一个现场空白样,监测方法有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必要时,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将会同广东省茂名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协同对检测机构监测能力、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质量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实际监测工作、监测原始记录、质控记录、质控措施的合理性及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发放密码样进行质控。
4.当采购方对检验报告有异议时,服务方负责解释,采购方不认可解释时,服务方应当免费重新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三、其他要求
由于资金批复延迟、监测工作不能间断,2023年1月至本项目监测服务工作移交之日止该期间的委托服务继续由原委托监测服务单位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方须在收到合同款后应向原委托监测服务单位支付相应监测费用(按照监测服务次数计算分摊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2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无。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
文件包括以下材料一式叁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项目报价书(加盖公章)。
地点: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七、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
地点: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新福3路75号。
2.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张生:0668-***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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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9460/QVvETIsBzztYQAUlJsG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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